早在20世紀70年代末,我國已經(jīng)就開始了控煙工作,并且頒布了許多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例如,不允許對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禁止煙草方面的廣告等。將近20多年以來,我國已經(jīng)通過健康教育方面的學習使更多的人開始認識吸煙及被動吸煙的危害,并創(chuàng)建了很多無煙場所,這樣的情況下控煙也有一定的進展。
然而煙民的禁煙意識還比較弱,并且很多人的戒煙的煙民都還是在得病以后才去禁煙。所以,我國必須借鑒外國的控煙策略與經(jīng)驗對他們行為進行深入的分析,并且探索出有效可行的戒煙方案,同時,提高他們親友對戒煙的支持力度,進行科學控煙,從而降低吸煙率。
目前根據(jù)《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我國采取的措施有:(1)加強控煙立法,減少被動吸煙;(2)積極開展和組織控煙科學研究,提供戒煙幫助;(3)做好青少年的控煙工作,減少潛在煙民數(shù)量;(4)開展“無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活動;(5)開展控煙宣傳教育;(6)提高煙草稅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