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包計一直都是騙子詐騙的主要招術,尤其在貴重商品方面出現(xiàn)的頻率更為頻繁。從去年12月以來,在長春、桂林等地就相繼出現(xiàn)了超市、零售店名貴香煙被掉包的案例。而就在前兩天,河南省某人民法院就對超市香煙被掉包,引發(fā)的經(jīng)濟糾紛案件做出了判決。經(jīng)手的售貨員被認定在香煙被掉包過程中存在過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時間追溯到去年12月的一天,登封市某超市售貨員王某在整理商品時,柜臺前來了一對中年男女,向其詢問超市有啥高檔香煙。王某便說超市高檔香煙品種有很多,且都是真品香煙,并問他要哪種。沒想到男子出口極為闊綽,直接要蘇煙、中華硬盒香煙各3條,外加6條中華軟包裝。售貨員王某以為自己遇上大買主了,心中暗喜并徑直去儲藏間拿出了相應條煙給男子。在付款時女子拿出了兩張百元大鈔遞給王某,王某憑借多年的經(jīng)驗,感覺錢有問題,趕緊拿出驗鈔機一驗,果然是假煙。王某讓女子換一張真幣,男子卻推說現(xiàn)今沒帶夠,讓王某只掃一條紅旗渠香煙的條碼,其余的先退掉。結完帳后,這對男女迅速離開了超市。事后王某越想越不對勁,一查柜臺香煙才發(fā)現(xiàn)已經(jīng)被掉了包,王某急忙追出超市希望能找到剛才那對買煙男女,結果騙子早已沒了蹤影。王某馬上報了警,可是警方趕到后,勘察現(xiàn)場并未發(fā)現(xiàn)有效的證線索。在追查無果之下,超市老板將售貨員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賠償超市損失。
于是這才有了開頭的一幕,最后登封市人民法院認定王某存在過失行為,應當承當相應的責任。但考慮到超市本身也存在管理上的漏洞,最后依據(jù)《民法通則》中“受害人對于損害的發(fā)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钡囊?guī)定,做出了如下判決:王某只賠償超市損失的50%,即2850元。
針對此案,專家建議廣大香煙零售戶要對掉包計提高警惕,要采取相應有效措施加以預防,如大型商場要多加人手,不給騙子動手腳的機會;同時要對開車過來買煙的客人格外留心,以防騙子快速逃離現(xiàn)場。同時發(fā)現(xiàn)被掉包時,要大聲呼喊讓周圍群眾幫忙堵截騙子。只有做到這些,才能防范于未然,減少自己的損失。